黑戴律师亲办案例
李某虚报注册资本2100万元获缓刑
来源:黑戴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10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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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1月,被告人李某在没有任何出资的情况下,非法取得并使用虚假记载注册资本2100万元的验资报告,取得公司注册登记;后又通过中介机构取得“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(三级)、建筑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”,并以其申请注册成立的公司参与政企共建工程项目投标施工。2012年11月15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施工现场检查时,发现“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(三级)、建筑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”系伪造。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移送审查起诉。

我们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李某委托后,根据本案事实证据依法提出李某不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,检察院最终只以李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提起公诉;在案件审判阶段,笔者为李某作罪轻且可适用缓刑的辩护,法院依法采纳此辩护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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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昆明五华区1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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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黑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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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云南滇中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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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5323*********4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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